97. 歸僑、僑眷職工既不能出國探親,其配偶或父母又不能回國會親的,假期有何規定?
歸僑、僑眷職工可改探國內的撫養人、配偶的父母或改為會見國外回來會親的同胞兄弟姐妹,未婚歸僑、僑眷職工每年給假二十天;已婚歸僑、僑眷職工每四年給假二十天。
98. 探親路費如何計算?
出境探望配偶,未婚職工探望父母,可報銷境內段(從工作單位到出境口岸)的往返路費;已婚職工探望父母,其境內段往返路費在本人工資30%以內的由本人自理,超過部分由所在單位負擔;境外路費自理。國內會親,按職工所在地至第一次見面地點的路程計算。
99. 出境探親假期內,工資待遇有何規定?
與國內職工探親待遇相同。
100. 出境探親在境外的醫療費由誰來承擔?
境外醫療費自理。
101. 出境探親假期可延長嗎?
歸僑僑眷職工出境探親一般不得續假,如確有特殊情況,不能按期返回原單位,本人應向所在單位申請事假。經批準的事假,待遇按國內職工事假的規定辦理。